关于分摊疏通费维修管道的问题,根据《肇庆市物业管理办法》第三条“价格行政主管部门负责制定本行政区域内的前期物业服务收费政府指导价格
1.为何那么多业主投诉的物业能被评为优秀管理示范小区,请问哪个部门评的,问题重重的物业竟然能被评上这称号,是莫大的讽刺!
2.从未向业主公示公摊收益和支出
3.本人入住1年多了,其他业主刚装修产生堵塞管道情况,物业竟然要求平均分摊疏通费用,请问2.5元一方,每月交的物业费是干嘛的?这不是物业的本职工作吗!另外,已经入住一年多了,为何要分摊?难道处理管道垃圾也需要由业主出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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